另外,消费者懒得较真的消极维权心态,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商家使用“鬼秤”的任性和嚣张心态。从实际交易情况看,“鬼秤”虚假称量涉及的交易金额并不大,多为几十元或百余元。由于通过投诉举报或诉讼维权需要提交证据,且程序较为繁琐,一些消费者在知晓自己被“鬼秤”坑害后,往往下意识地认为“几个小钱不值得费那个劲”,只找商家补足计量或退款了事,而不愿“大动干戈”地将其绳之以法。消费者“大事化小”的消极作为,无疑会让不良商家使用“鬼秤”“底气十足”。
不让“鬼秤”横行需要坚持双向归因的治理思维。既要求监管部门强化执法,常态对使用“鬼秤”的不良商家保持惩戒威慑态势,并以个案的查处为突破口,举一反三加大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倒逼不良商家面对没有性价比的违法成本,主动恪守诚信经营商业伦理;还要求消费者多些“锱铢必较、分毫必争”的维权意识,主动对不良商家使用“鬼秤”坑害自己的不法行为坚决抵制。
所谓“鬼秤”是指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子秤。这类电子秤可以根据需要显示虚假物重,通过密码操作又能恢复正常,令消费者无法识别,因而被称之为“鬼秤”。由于“鬼秤”在称量时会人为偏重或偏轻,消费者最容易在浑然不觉中上当受骗,商家则借此获得更多利润。不良商家使用“鬼秤”非法牟利的行为,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也扰乱市场秩序。如果任由这种“鬼秤”横行,必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,阻碍消费需求正能量的释放。因此,坚决清除“鬼秤”,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,更是确保“商业正义”的题中之义。
“鬼秤”由来已久,相关部门的治理也是不遗余力,但效果始终差强人意,甚至还陷入整治、反弹、再整治、再反弹的恶性循环。究其根源,主要是违法成本低。现行《计量法》对使用“鬼秤”的处罚明显偏低,顶格处罚的额度仅为2000元。如此低额的处罚,相对于不良商家的非法获利而言,客观上违法具有高性价比。也正因处罚没有切肤之痛,一些不良商家明知使用“鬼秤”将面临罚款,也因处罚金额不高而乐此不疲,甚至“顶风作案”也在所不惜。
金沙集团17553.7斤水果竟能称出4.2斤,500克的砝码称出750克……“3·15”临近,据新华社报道,一种能够随意调节物品重量的电子秤频现市场。所谓“鬼秤”还形成了一条改装、销售的地下产业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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